蓝与白_第戊章404200.0740000.0W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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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戊章404200.0740000.0W (第1/4页)

    经过了一个漫长的暑假,第二学期总算在八月下旬展开。上一个学期的授课方式是采用全线上的形式,这学期由於疫病趋缓的缘故终於可以回到学校。虽然还是得全程戴着口罩,每隔两星期还得筛检一次,但可以跟真人互动还是十分开心。这时的我,才真正开始感受到纽约这座城市的魅力。纽约是一座不夜城。你可以在任何时间做任何事。没有人会管你做什麽,我们都是自由的。你可以在东河畔抬头仰天长啸。你也可以在中央公园里随便乱走,走到路穷处,坐下来痛哭一场。所有的怪人在这座岛上都将不是怪人。这里包含了所有的主流,也包容了所有的非主流。Parsons的校区其实并不算是一个传统的校区,它就是在第五大道和东14街交叉口附近的几栋楼而已。相较於位在北方哥lb亚大学极其美丽古典又宽阔的校区,一般人经过这附近根本不会认为这边有一所设计学院。要不是因为主建物的造型特殊,其余几栋教学大楼跟旁边的建筑物根本毫无分别。从我所住的LongIsndCity乘坐地铁R线经过九站大概需要半小时的通勤时间。整个曼哈顿岛的地铁全部是在地下,所以人和老鼠其实没什麽区别。每个需要通勤的清晨我都像只老鼠般地钻进地下,在复杂的地下网路中穿梭,到了目的地之後再回到地面。Parsons的所在地距离纽约大学NewYorkUy,NYC很近,走几个街区就到。我个人最喜欢的散步区域除了中央公园之外就是从Parsons往南走到纽约大学旁的华盛顿广场公园WashingtonSquarePark,再一路往南走到苏豪区SoHo。纽约市每一个区域都有其独树一格的特sE。每每从一个地铁站上来回到地面看到市容的时候都彷佛来到了另一座城市。这其中,最令我着迷的绝对是苏豪区。此区从1970年代起就是一群潦倒落魄艺术家聚集的地方。因为潦倒落魄,因为穷困孤独,这些人具有一GU独特的生命力与韧X。往往最好的艺术是在一种绝对的孤独里被创造出来的。当苏豪区被这群艺术家灌注这无法被其它区取代的独特氛围後,大批大批的富裕中产阶级便来此居住,导致此区的地价高涨。这群艺术家也被迫搬离,另辟蹊径。之後曼哈顿岛上的区域发展大概就按照这个脉络。艺术家进驻,独特氛围灌注,富裕中产阶级进驻,地价高涨,艺术家搬离。一开始是苏豪区,再来是东村EastVilge,接着是位於岛上西南边的一个废弃屠宰场区,名叫「雀儿喜Chelsea」。现在的观光客到纽约一定会去雀儿喜那边逛逛。登上LittleIsnd的制高点往南望,一整个曼哈顿下城金融区的景致尽收眼底。那是极致资本主义的具T展现,也是所有贪婪与人X黑暗面的孕育地。

    这学期的课程也是非常紧凑,和上学期课程的不同点是每一门课不管是作业量还是难度都提升了好几个档次。其中有一门重点课「Core2」的教授要求这学期要交出三件衣服,再加上另一门重课「SpecializedStudio」的四件,我这学期总共要在十五个礼拜内生出七件衣服。然後,我打算从这学期开始找工作。我心想:「IhopeIailloftheminonewholepiece.」开学的第一天,我特地起了个大早提早到学校四处逛逛。当天上课的教室在主建物里面,我到的时候已经有许多学生进进出出。我在门口逗留了一会儿,观察来往的学生。在岛屿上,我是走最主流的教育T系。我的身边永远都是和我穿着相似,语言相似,思想相似的人。Parsons的学生和我之前在岛屿受教育时遇过的人完完全全是两个不同星球的生物。各种颜sE的头发,我的棕黑发反而在里面是少数的。身T各部位有着大大小小的刺青或者是大大小小的环。

    手上大包小包一堆东西,颜料、作品集、布料、素描本诸如此类的。在这里,X别的界线是模糊的,是可以自由决定的。她是她,他是他,她是他,他是她,她是她们,他是他们,她是他们,他是她们。「NooneFKingcareswhoyouare.」我想孔子在现场应该会绝望地尖叫起来吧!因为君不君臣不臣父不父子不子,毫无人l法纪可言。看完了人,我走到楼上去。Parsons主建物里的每一层楼都有不同的主题sE,我当时上课的楼层是绿sE的。从走廊往内望,全是鲜绿sE的油漆涂层。我既兴奋又有点紧张地推开教室的门,走了进去。Core2的教授Lois和几位同学已经在里面。简单寒暄之後我坐了下来,开始环顾四周。教室的设备十分简单,中央几张供学生做作品的大桌,周围环绕着几台工业用的缝纫机和许许多多的人台。人台基本上是Size6,但为了鼓励身材多样X也有几个大尺码的人台。Lois一开始为了让大家破冰,带我们做了一个小活动。她要求每一位学生用三点介绍自己然後这三点必须有一点是假的,然後其他人必须猜看看哪一个是假的。轮到我的时候,我的三点分别是「我所有家人都不知道我来美国读什麽」、「我有双重国籍」和「我喜欢背字典」。当一个人的一生荒谬到一个程度,假作真时真亦假。

    背字典这个毒瘾我是从考完托福後染上的。最初只是想说再增加一点自己的英文字汇量,没想到背着背着就背出了些许领悟。什麽是英文里的本质呢?我想就是将一个英文单字拆解到最基本的单元,也就是26个英文字母本身。所有学科的本质应该都是一样的吧!看到了本质,也就明白了自己的所知是如此的浅薄,如此的短暂。看到了本质,就会想去探索这些本质不同的排列组合,从而衍生出属於自己的思想。在现在的我眼里,「apple」和「sepulchral」这两个单字是一样的。就如同一位乞丐和一位世界首富也应该是一样的。如果看到了本质,T会了本质,对於世间万物就会产生一种平等观。我想到之前我读过的一本由美国作家麦尔坎.葛拉威尔MalGdwell所写的书《异数:超凡与平凡的界线在哪里?Outliers:TheStoryofSuccess》里提出的「一万小时理论」。如果一个人想要JiNg通一门技术,他至少得花一万小时在这件事情上他才有可能变成这门技术的大师。然而,大多数现代人的生活节奏大概跟这个理论背道而驰。从十九世纪的工业革命以来,求快求变是大多数人的准则。「慢」从来都不是一个被歌颂的特质。还记得假柏思的小纸条的第一点是「唯快不破」。然而,背字典是一件快不起来的事情,至少在一开始绝对是慢的。一页一页慢慢地往下背,我还记得第一次将一本271的字典翻完花了我将近三个月的时间。在这三个月的时间里,我每天花将近六小时全心全意潜心在背字典的过程中。在这过程里,我渐渐感受到每个单字彼此之间的互动关系。神奇的是,随着将字典一遍一遍地背下去,速度就开始加快了。到最後,我只需要两个星期就能将整本字典走完。原来「快」是要建立在「慢」上面。背字典最有趣的一点就是到了最後我发现见山早已不是山。例如,如果在中看到了cod这个单字,我的脑海里会同时浮现数种c开头的英文单字且都是三个英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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